金唐周二培训会 (总第186期) | 明灿:金唐律所第一案源人制度

2024-05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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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21日中午,金唐律所在负一楼多功能厅举办了本期周二培训会——《金唐律所第一案源人制度》。


律所管委会主任、刑事法律部主任明灿律师作为主讲人,为大家讲解了第一案源人制度的起源、发展历程及具体适用规则,并阐述了该制度在保障所内合作、专业化发展、促进年轻律师通过专业能力去开拓案源等方面的优势。


首先,明灿律师讲了一个很普遍的行业困境,1.没人愿意将优质客户拱手让人,可能会导致优质客户流失;2.年轻律师缺乏案源,艰难求生。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,金唐律所推出的第一案源人制度,是一种极具挑战和创新的解决方案。


第一案源人的制度主要特点包括:


1.明确的分工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:案源人负责引入客户,主办人负责案件办理相关工作,律所则提供平台和服务,明确了案源人、主办人和律所在律师费分配中的占比,以此来激励各方的积极性。

2.二次开发案源:鼓励律师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过硬的专业水平让客户满意、信赖,从而吸引现有客户推荐客户,形成良性的客户介绍机制。


明灿主任又讲了第一案源人制度的其他特殊规定:


1.预立案保护:保护律师在业务开发阶段的前期工作,避免因时间问题导致努力白费。

2.投标入库:鼓励团队或个人为律所拓展业务,同时确保投入者能够从中获得相应的回报。

并且还明确了律所和律师个人在税务方面的责任,确保合规经营。

最后,明灿主任强调了这套制度的六大优势,青年律师作为律师队伍的一支主力军,是律师行业未来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。此套制度的优势中最亮眼的地方,就是为青年律师提供了成长和发展的机会,帮助他们逐步成为第一案源人,形成一个良性循环。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互相依存!”


未来,金唐律所将不断加强高品质专业化建设,以坚实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合作精神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,以规范化为引领,全面打造专业化、品牌化律师事务所。


▐  讲师简介 ▐
  

明  灿   律师

金唐律所管委会主任

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

南山区政协委员

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

福田区公安局执法监督员

西北政法大学广东培训部主任

深圳市警校刑事执法综合训练教官

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客座教授

企业合规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执行院长


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,法学、国学双硕士。曾于公安系统供职十余载,原猎豹突击队特警、深圳市警校刑事执法综合训练教官、资深预审警官,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侦查、预审工作经验,在刑事证据收集、审查方面有一定研究。特别是从事预审工作期间,每年处理刑事案件高达千余宗,具有极为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。